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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业动态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的通知

  • 2024-12-15
  • 小编

《通知》遵循《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增加新能源汽车配置、协调新能源汽车采购比例、严格执行新能源汽车设备标准、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加强组织实施和宣传引导等要求。坚持全口径、全覆盖的原则,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及其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和其他各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配备和更新各种有针对性的公务用车。他们应该率先使用国产新能源汽车。坚持分类管理、精准政策执行,根据车辆使用性质提出具体设备要求。对于保密通信车辆、路线相对固定的执法车辆和主要在城市地区行驶的单一使用场景的商用车,原则上应配备新能源汽车;用于环境卫生、技术调查、检验和测试目的的专业技术车辆,以及能够满足需求的新能源汽车,应优先配备新能源汽车。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加强对本单位新能源汽车采购的综合管理。在组织公务用车年度更新计划时,应明确新能源汽车的具体采购数量。除特殊的地理和气候条件以及缺乏合适的车型外,新能源汽车在公务用车年度更新中的总体比例应达到《事业单位节能降耗“十四五”规划》规定的目标要求,并在未来按规定逐步提高。


《通知》全面落实党政机关适应紧张日程的要求,强调要严格遵守新能源汽车设备标准。所有配备更新新能源汽车的部门和单位应遵守公务用车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得配备超过其人员配置或标准的车辆;因工作需要,需要通过社会化方式保障公务出行的,应优先考虑租赁新能源汽车。同时,对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和安全管理提出了相关要求。


《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根据本部门、本制度实际情况细化实施措施,坚持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充分发挥中央和国家机关的领导作用,营造全社会推广使用新能量汽车的良好氛围。